社会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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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研究的立场与结论

张江先生,您好!

没想到刚刚把对您第六封信的回应文章发出,不久就接到了您第七封信。看来您对这些问题已是深思熟虑,胸有成竹。您新的看法一出来,就逼迫我不得不进一步考虑如何回应,如何深化自己原有的想法。说实话,参与几次讨论后,我自己对一些原来没有仔细思考或系统考量的问题也做了较为深入的反思,把原先只存在于印象或经验层面的想法,转向更为逻辑和更为理论性的分析。感谢您提供了这样一个机会,让我可以集中精力地反省和深思一些文学理论的重要问题。古人说得好:“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也许我是久在文学理论的樊笼里,形成了一些难以排除的职业定势,进而对某些问题缺乏敏感,导致了一些学术惯性思考。经您一连串的追问,反倒让我跳出樊笼,回过头去看看自己过去的陈见和看法,获得了一些难能可贵的自我反省契机。

您在第七封信中着重讨论的是前置结论问题,这是您强制阐释论的一个重问题,因为强制阐释最终是以某种结论前置的方式呈现出来。照您的说法,前置结论是“指阐释者的结论产生于批评开始之前,阐释不是为了认识和分析文本,而是为证实他的前置结论。从一般意义上讲,前置结论是认识上的大忌。”此话一语中的!在具体研究开始之前就已经盖棺定论,这样的文学研究既无创新,又无现实针对性,只能属于主观臆说了。按照您的陈述逻辑,前置结论乃是一种本末倒置的研究,结论在前且不可更改,这样的文学研究的确是万万要不得的。纵观您信中的陈述分析,我注意到您特别强调前置立场的危害,您有两处特别讨论了立场对文学研究的潜在危害。一处是特别指出了立场、模式和结论三者的关系,“立场的分量最重,决定模式和结论”;另一处是您颇有见地的分析,“模式总是可以找到的,论证也不乏手段,立场才是根本,有了立场一切都很难改变。”照此推理,文学研究者在研究中是不应持有立场,否则就很难避免前置阐释。您在前几封信中还多次提到,立场与前见不同,前见无法逃离且有必要,立场则另当别论,应该且可以抛弃。

如果我的理解是正确的,那么关于前置阐释和前置结论的核心问题就集中到了如何避免研究者的预先持有的某种立场。但一系列新的问题又接踵而至:什么是立场呢?如何在文学理论研究中摒弃立场?或立场在文学研究中是一成不变的还是有所变更?如何将前见和立场自觉地区分开来?

从“立场”这个概念的词典意义来说,它有两个基本含义,其一是“认识和处理问题时所处的地位和所抱有的态度”;其二是“特指政治立场”*《现代汉语词典》,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第838页。。前者涵义比较宽泛,好像任何人在认识和处理问题时都无法逃脱自己“所处的地位和所抱有的态度”;后者外延较小,内涵更为确定,就是某种政治观点。从您关于立场的表述来看,好像您的看法主要是指后一种立场,亦即某个政治态度。但问题的关键在于,要文学研究者在研究文学文本时不持有或放弃他们的政治立场,这恐怕是难以做到的,因为文学研究属于人文学科,而人文学科的意识形态性或价值取向是异常鲜明的,这恰恰是文学研究不同于科学甚至社会科学研究的一个特点。所以,我们才把这个领域的知识称为人文学科而不是人文科学。不管是谁,一旦他进入文学研究,难免会有某种价值观或意识形态,即使是那些主张价值中立或客观科学的人,也暗含了某种立场,摆脱不了某种价值论或政治观念。这么说好像是在为文学研究中的一切价值取向主观干预式的研究大开方便之门,其实不然!在我看来,作为人文学科的文学研究,实际上面临着某种二难困境:一方面,文学研究无法完全去除研究者的价值取向或立场;另一方面,又不能把文学研究完全变成为受制于价值取向或立场的主观判断。如果我们把文学研究的这个二难困境放到其他学科里,不难发现其他学科也有同样的困境。就我所知,在社会学领域,上世纪初自韦伯提出了社会学研究的“价值中立”(又译作“价值无涉”)方法论观念以来,一直存在着激烈的争议和论辩。为了拓宽我们对这一问题的认识,不妨从社会学的论争入手来思考。

韦伯作为社会学的奠基人之一,认为人类的知识存在着两种不同的类型,一类的是所谓的“实存的知识”,亦即关于“是什么”的知识;另一类是所谓的“应然的知识”,亦即“应该怎样”的知识*〔德〕马克斯·韦伯:《社会科学方法论》,杨富斌译,北京: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2页。。韦伯旗帜鲜明地指出,作为经验科学的社会学,它只关心前者而不是后者。我们知道,这个差异在哲学上被概括为描述性方法与规范性方法的对立,“实存的知识”是描述性的,而“应然的知识”则是规范性的,前者关心事实如何,后者关系价值判断。韦伯在其生活的年代所以提倡“价值中立”,其实是有很多复杂原因的,除了强调社会学是一门经验科学之外,实际上还隐含了一个警醒,即警惕一些以捍卫德意志帝国事业为口号的“爱国主义者”利用社会学来做文章*参见周晓虹:《理论的邂逅》,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131页。。在韦伯看来,当价值判断进入经验科学时,研究的客观性和有效性就会面临威胁,科学研究就会变成为道德文章。有趣的是,韦伯在提倡“价值中立”的同时,还提出了另一个重要观念——“价值关联”。即是说,虽然社会学这样的经验科学要保持“价值中立”,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它与价值无关。这两个概念的复杂关系意味着社会学研究方法论的一个内在矛盾,一方面要努力实践“价值中立”,另一方面又不得不考虑“价值关联”。社会学的这个内在矛盾与文学理论的二难困境颇为相似,它道出了社会科学研究的某种复杂性。